「我訂婚了。」他說:「是的,我訂婚了,對象,我認識妳的時候就訂了,我想告訴妳,但不知道怎麼說,我不知道我們會怎麼樣……」
「啊……」我怔住,眼睛卻不停地眨。
「我是自私的人,也不再禁的起愛在我生命中佔去大半地位,我花費太多時間在感情上了,可是我對妳情不自禁。」他堅定的語氣,也許是要對我誠實,但也許,只有這個當下是真的。
「嗯,嗯,嗯。」我拼命點著頭。
我不祈求可以黏得要緊還很熱烈的戀情,也不用轟轟烈烈,可是,我想要可以好好「愛」一個人,就是愛他,就是被愛著,那麼,要說疼也好,用做的也好,就是,那種愛。
這一刻,我能理解他所說的話,我也相信他是真心的。
這種時候我沒辦法想得太多,就算能好好想清楚,我能拒絕得了他的魅力嗎?
再看見他,我還是會一樣有那種想跟他在一起的衝動。
這種衝動並未因為我們隔了這麼多年,就消失不見,反而我一再地見他,就更無法克制。
不見他的我,活得很空很空,見了他,現在,知道他的狀況,又多了無奈。
我沒想過談一個戀愛,會有第三個人,而我現在是那第三個人。
我很想哭,但是我沒有。
因為現在我知道我們的命運維繫在一個奇妙的點上面,只要一個不留神,我們可能就錯過了。
他既然已經訂婚,我們不是在他訂婚前分手,就是結婚後。
不論怎樣我都沒有時間傷心,我只想在這有限的時間裡,多愛他一些,多感受一點殘缺的被愛。
在床上,他是我的男人,下了床後,他會回去作別人的男人。
我想我也許是得到了報應。
而我蠢到真忘了那天在他家發生的事,不知道是不是當晚喝了太多酒的關係:
那天,他不在家。
從窗外透現的一陣陣微藍光塊,我就知道了。
他的車不在,而那個窩在他沙發上,抱著他的貓,看我前些天租回來的錄影帶的人,並不是他。
很無力,那種感覺。
因為不戰而敗,而我,竟沒餘力反抗地。
他到底沒欺騙過我?
算了,他也許不是刻意瞞著我,只是我沒問,他也沒特別提。
然後,我不禁為他的每一個「恰好沒發現」而佩服。
那恰好,也算我對他的放縱,即便我曾有幾回在他桌上看到我從來不抽的涼煙牌子,也即便我曾有幾回在他的浴室裡看見不屬於我的衛生棉。
甚至有一次,他拿著一個可愛的吊飾問我:「這是妳的嗎?」
「應該不是吧!」我笑了笑說。
「哦,我以為這種可愛的東西只有妳會買。」他的表情看不出什麼。
我沒有追問,我就是該死的覺得不應該有這些疑慮出現。
是我自己要愛他,愛了,也只能心甘情願,誰叫我挑的狠,又挑不對對象。
我沒有笨得衝回家躲在綿被裡哭泣,證明自己果然沒有猜錯,雖然我從不刻意想起這些關聯。
也許我們之間不過是互取所需的相處,而我也從不認為第三者就是罪過。
婚姻的錯誤就在於意味著人只能從一而終,不論對與不對,該與不該,就是只能錯那麼一次,然後不適的所有必須扣上道德的背負,痛苦一輩子。
終於知道,在付出了殘酷的代價後:
「男人並不想花太多時間愛妳,他只需要獨立而美麗的女人做情人,而愛在男人那裡尋得的機率是零。」
對多數人而言,愛是一種期待,愛是一種幸福;對我而言是奢侈,對他而言是不可能。
我自以為自己很幸福了,至少我待在我愛的人身邊。
只是心裡莫名其妙的缺口越大,我的感情也跟著越熱切;我的疏離感暫時性地消失,換成了一種說不出口也不敢去感覺的恐懼。
那時,我並不知道,人不應該強迫自己做超過自己限度太多的事情。
否則有一天爆發,崩潰的不是只有眼淚。
現在發生的,將來都會是回憶的一部份,所以細節,是舞嫚這種人的一種記憶方式。
身掛一只傻瓜相機,手裡拎著三大袋書與新衣,佇立天母圓環邊的誠品門口,我再次瞄了瞄手上的Gucci銀錶,雷已經遲到了二十分鐘。
其實心裡是不在意的,但我就是覺得心浮氣燥。
明明可以再一下下,我就能把最近想看的書看完了,卻白白站了二十分鐘的生命!
生命是如此短暫,短暫到我珍惜分分秒秒的記憶到有點病態的地步。
「想把最好與最壞的時光一滴滴留住」,是我一直努力做的事情,也許是不甘平淡,也許,跟從未真的留住什麼有關連。
又或者,我想藉口文字與照片這些我們能留住的東西,偷塞一點回憶給自己吧。
所以我愛寫文章、愛拿著心愛的相機到處閒逛、招姐妹喝下午茶,也愛一個人呆在家中,縮靠衣櫃邊把煙;甚至在人跡已寥的半夜三點,隨意帶個錢包跟手機,拋棄每天必要的小車,改以摩托車代步,漫無目的地騎到哪兒,就晃哪兒;或者call朋友們出來到小公園砍大山,或者乾脆直奔「牛奶酒廊」。
我的生活,一向脫不了「記憶」。
正確的說,應該是,為了記憶而活;我會這麼用力的做每一件事情,就是因為用力才能記住。
因為對我而言,「現在」下一秒就成了回憶,對於曾經失去一些什麼的人來說,總會慌張得想趁有限的時光裡,把那些留不住的東西留住。
「叭叭!」
我微微抬起頭來,小嘟了嘴一下,靜靜地上了雷的車。
「sorry,剛剛……」雷完全沒有歉意的解釋。
我拿出globe的日文新專輯,二話不說地放進了音響中,開了好大的音量,隨著「I miss your body」的歌詞輕哼了起來。
他知道我生氣了。
「小舞,別不理我,不然我請妳吃拉麵陪罪好嗎?」雷開始討好我。
每次惹我不高興,我只要吃美食就會釋懷了,明明就是無法無天任性派,這方面倒很容易滿足。
「不要,拉麵也不行!」我無表情地說。
「這麼嚴厲?」雷皺著眉頭。
「大阪燒!」
「What?」
「大阪燒,我想吃大阪燒。」其實我早就計劃好了。
「大阪燒是什麼碗糕啦,靠,妳們這些新新人類真的很難養耶!」雷無奈的瞧了我一眼,表情卻是無比愛憐。
「在林森一店那邊,九條通囉。」我終於肯正視他很有型的臉。
「算妳狠。」雷點了根煙,瞄著我說:
「我想起第一次見到妳,一頭紅紅的半長髮,妳的娃娃臉跟妳說話的語氣跟態度,對比很強。」
「說我老就對了!」我不爽的瞪了他。
「沒,妳知道我不是那個意思,不過我喜歡妳像外星人一樣的腦袋,老是不知道想什麼,但是很可愛。」他笑也笑得很可愛地說。
「最好是。」我哼了一聲。
「妳好辣。」他又笑說。
つづ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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