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看起來客觀或想得遠的人,跟我剛好相反。
我對「革命」與「理想」這件事情一直有近乎無知的天真,但對於世事與人性,我一點也不會無知天真。
因為良心是一種堅持與天生,良知則從經驗與練習而來。
「審判者」往往被認為或自以為最中立客觀,其實,當站在審判的立場,他們反是最主觀的一群。
因為審判者不站在任何一方,不是不知民間疾苦,就是無法同理對待。
我之所以可以坦率並大聲說出許多的想法,甚至斷言,是來自於自信。
我對自己最有自信的地方,就是從小到大我對自己的瞭解。
在我有真正的意識以來,我花了將近前半生所有的時間瞭解自己,徹底的。
這也是為什麼我對某些價值有無法動搖並懷有熱情又同時痛苦的原因。
不從自己開始,只是觀察別人評論別人或偶評論自己,是沒有辦法看見全貌的。
「看不見全貌,不是只能活在自己認為的世界,就是其實遠遠地觀察卻無法進入這個世界。」這就是審判者與審判的角色。
不能進入這個世界,或只活在自己認為的世界,都是一種狹隘。
我認為這些人說的話大抵看似正確,或有些言論正確,可是,對於他們的基本價值我是存疑的。
因為他們其實沒有立場,如此的沒有立場又同時顯露出價值與信念的不明。
會說這些話,不是自認對這個世界瞭解夠多,反之,我自認對這個世界的瞭解永遠都在學習。
但我並不是一個單純的人,我也懶,更討厭麻煩。
可我總是不斷不斷地說了又說,就是因為出於瞭解,才出於正義感碎碎念。
畢竟這輩子我們不能帶走什麼,但能留下的,我會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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