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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讓奇蹟發生!告訴我,其實你並不冷漠:3/27(六)讓我們一起站上凱道

最近鬧得沸沸揚揚的「廢除死刑」事件,我是在上禮拜才知道的。

一個晚上,連續兩天沒睡,正打算上樓昏迷,我媽抱著我那四個月大的小女兒衝下樓,便開始破口大罵,細聽下,發現是前法務部長王清峰的廢除死刑一聞。
如果你並不看新聞,或不在台灣,那麼讓我簡單的說:
我們台灣的前法務部長王女士,因為不院簽死刑犯的執行命令,讓目前還有44位的死刑犯,不需要受到法律制裁;而這引起了許多關於是否該廢除死刑的討論。
姑且不論這位前法務部長的言行,雖然我在發生這件事情蠻欣賞她的,但我對廢除死刑議題有很意見:
對,本人對於「廢除死刑」的立場,是贊同的,因為我覺得死刑太便宜那些混帳王八蛋了,我們應該改用「酷刑」!

對於連續殺人的人,怎麼殺人他就怎麼被殺;對於凌虐別人的死刑犯,他怎麼凌虐人,他就怎麼被凌虐致死,這不才是公平正義嗎?
我贊成每個人都有人權,也贊成不該無故虐待死囚(以及一般犯),但,我衷心地認為:
既然他們選擇了加害他人,表示他們也選擇了被懲罰。 難道,是非不該是如此嗎?
槍決死刑犯不是殺人,更不是亂決定他人生死,因為死刑犯自己決定了別人的生死,他們難道不需要付出代價?!

 

就在得知前法務部長如此荒謬的新聞,晚上,我就在東森的「關鍵時刻」節目裡,看到一則日本新聞,內容大致如下:
一個名為「本村洋」的日本男子,他的妻子與十一個月大的女兒被一名年僅十八歲的年輕人殺害了。
這個十八歲的年輕男孩,對本村的妻子起了犯意,進入他的家中,把她殺了之後姦屍,更同時把他們一直哭泣爬向媽媽遺體的小女嬰數度重摔,最後把她用繩索勒斃。
(詳請請見這裡,有整個經過與被扭曲的事實!)

此案由於牽涉未成年人犯案,許多就像是見著屍體的禿鷹般的「人權律師」,都蜂擁為這個十八歲姦屍殺嬰被告辯護;失去妻女的本村卻一個人獨自奮鬥打官司。
幸而此案檢察官具有高度同理心與正義感,為本村不斷上訴,這個本來差點被糟蹋的是非,得以正義伸張— 檢察官透過被告寄給朋友的書信中,找到了「不過就是一隻公狗走在路上,碰巧遇到一隻可愛的母狗,公狗自然而然的就騎上去了……,這樣也有罪嗎?」這種言詞,才推翻了那些偉大的人權律師們為被告提出的辯護。
如果此案沒有這位檢察官,如果此案沒有因為這檢察官而抖出的事實,那麼,這個十八歲的絲毫沒有悔意的被告,就會因為還年輕,因為他在法庭上虛偽的懺悔,而被關幾年之後就放出來了!
如果此案沒有被扭轉,這則轟動日本的新聞,不會激起日本人民的憤怒,也不會讓日本人民瞭解:自以為是的寬恕與同情,其實是加害他人!

對,我們都可能是受害者,也可能是加害人!
因為我們總是自以為是的袒護「我們以為的弱勢」,而加害了「真正的弱勢」!
如果我們都覺得自己的手上沾滿了鮮血,試問,我們如何去對付那些真正雙手沾滿鮮血,去欺負、凌虐、殺害我們的所愛的人?

 

我是做紙紮的,在我的工作裡,有很多失去親人的客戶,他們都有著不同的故事。
有的客戶是失去了病痛中的親人,有的客戶是失去了意外中喪生的親人,也,有的客戶的親人是被罪無可赦的人殺害的:
一日,L小姐到我們店裡,哭得很傷心失魂,經過她的描述我們才恍然大悟,她的弟弟就是前陣子我在新聞裡看到,一個銀樓搶案被槍殺的老闆。
搶劫本就是不該的事情,因為那是別人辛苦所賺,他們卻靠搶奪的方式奪取別人的辛勞,更何況,搶劫已經不對了,為了搶劫而殺人,更是可惡!
這個老闆的妻子也因為搶案受傷,親眼看著自己的丈夫被槍殺,自己受了重傷,還要養大年幼的孩子……,L小姐對我說,往生的老闆與妻子感情甚好,因為這事,她關了銀樓,整個人陷入一生的陰影中。

 

你有沒有愛過一個人? 你有沒有被人愛過?
如果,你所愛的人,在你面前被毫不留情的惡人槍殺,而傷心欲絕的你還得自己獨立帶大孩子……,請問,你難道不會覺得,老天爺給你開了很大的玩笑嗎?
原本幸福的家庭,就這樣被摧毀了,而,毀壞別人幸福與努力的壞蛋,不但不用受懲罰,還可能關了幾年就出來,甚至抓都抓不到?
如果今天這搶案發生在你身上,你會怎麼樣?

原也是我所尊敬的校長李家同先生,為了支持前王部長廢除死刑的人權精神,說了這段話:
「如果我被殺,只要一息尚存,我一定會告訴殺我的人,我絕對寬恕他,也會為他祈禱,更會要求友人照顧他的家人,尤其要使他的孩子不再留在社會黑暗的角落。
如果我無法說這些話,我也無所謂,因為我的太太和女兒絕不會痛恨殺我的人,她們一定會為他祈禱,也會照顧他的家人。
不僅如此,我的學生不會有一個人希望他被處死刑。」
不需我說,大家應該都知道白冰冰小姐的白曉燕案吧?
白曉燕被姦殺,而且被凌虐,她死之前,受到了很大的痛苦、煎熬與折磨。
我們人,所求不過就是好好的走,而那正是很多人死了卻無法圓滿的奢望!

我想請問李先生,以及王部長;
如果你們充滿慈悲,相信人權與人道,你們難道不認為被害者家屬跟被害者也應該被人道對待?
如果你們仍堅持,請你發誓「如果你女兒跟你老婆被姦殺,只要一息尚存,你絕對寬恕他。」
不論佛家與上帝,都會告訴你,做壞事的人下地獄,做好事的人上天堂(極樂世界),連宗教都如此是非分明,我們做人怎麼就這麼是非不分明?
我們的社會病了,價值被扭曲了,總是同情弱勢,卻不知道保護真正該保護的人。

 

我有三個孩子,有一個男人,有一雙父母,有一個妹妹,有一群好友,有一票讀者……,在這世界上,我擁有很多我所在意的與所愛的人,我即使拼了命都想要保護他們、守護他們,而那些可惡的罪犯,卻拼了命的傷害別人拼了命想保護的人!
如果你就是那群受害者的家屬,我請問你,當正義不能伸張,你這一輩子還願意、還可以相信什麼價值?
對,你當然不是受害者的家屬,至少你現在還不是,但你怎麼知道有一天你不會成為受害者,或你不會成為受害者的家屬?
死刑還在,都有人這樣奪害別人的性命,甚至凌虐傷害別人了,更何況死刑一旦廢除,我們要怎麼樣保護我們自己,怎麼樣保護我們所愛的人?
而你不知道的是,這些受害者的家屬是怎麼樣活在陰影下,怎麼樣活在不公平的世界裡面,怎麼樣痛苦、掙扎、受盡委屈!
這個世界病了,所有的人都自私,對於別人的事情漠不關己。 因為,沒有發生在自己的身上,即使有一點感覺,也不會覺得自己應該要站出來,也不會覺得自己需要做點什麼,這就是現在的社會。
但是,要是我們繼續如此冷漠,有一天,當我們自己成為了受害者,成為了弱勢,才驚覺自己沒有任何人幫助你,才覺得自己的生活慘絕人寰,那麼,對不起,你也許是活該,因為你從不挺身而出!
當你需要幫助的時候才希望自己得到幫助,當你受到委屈才知道別人也受了委屈……,你怎麼能要求別人幫助你?
怎麼要求別人瞭解你?怎麼要求別人同情你?
當身為弱勢,你才知道自己的可悲與可憐,你才知道自己有多麼多麼渺小!
而,當你最需要幫助的時候,一點點溫暖,都會令你感動,令你覺得有希望,不是嗎?
我們都因為愛傷神過,我們都有所愛的人,我們都希望自己能好好的過,我們怎麼能眼睜睜把我們唯一擁有的能力:
只是一句話、一個關心、一個問候……,這麼簡單的事情就可以幫助人,我們何樂不為?
你,還要繼續冷漠?你,還要繼續事不關己?
你,要縱容那些有權勢的人倒幫那些用暴力欺負別人的人?

 

宅神朱學恆發起了這樣一個活動(詳請見此),活動的目的不是在於支持或贊成死刑廢除,而是讓我們做一個很舉手之勞的事情:
這活動在3/27(六)M,對,這個禮拜六的傍晚,在凱達格蘭大道,他們邀請了勇敢願意露面的受害者家屬,來分享他們的故事。
用他們的故事來喚醒更多人對於受害者家屬的關心,讓更多受害者的家屬知道,他們不是孤獨的! 即使我們沒有什麼能力,我們做的到的!
你不在台北,也沒關係,你可以轉貼這篇文章,你可以轉貼這個活動,你可以發表你的關心與支持,讓所有你能影響的人瞭解與發表他們的支持!
如果,你在台北,或者你願意在這週六上來台北,跟我們一起參與,用行動來證明我們的不冷漠,用行動來支持正義,不要再做加害者了!
真的!
如果你有感情,你有想要保護的人,你有正義,你有是非,你可以來現場,或者對這個議題發表你的想法,對這個活動做一點支持!
有句話說得好:「沈默,是恐怖偏激的最大幫兇。」 不要再只是一時的情緒,我們也不要一時的悲憤!
也許我們只是這世界上的一小顆螺絲,可是,我們可以很努力很努力去用螺絲轉動這一個快崩壞的世界! 來,告訴我,你其實不冷漠。

告訴我,你願意來,或者你支持這個活動! 支持活動,請你前來! 我們都知道媒體沒有夠人不會報導,也知道政府一旦人民的聲音不夠大就老是聽不進去!
如果,你真無法前往,請你轉貼! 在這短短的幾天,如果可以發生什麼奇蹟,那奇蹟一定是因為你!

 

 

14 Comments

  1. 小豔你好,當天因為協助主台播放影片字幕,所以沒有機會認識你,真可惜。
    不過有聽剝雞跟其他阿宅都有提到你,算是有點耳熟了~XD

    謝謝你把本村洋的故事說得很清楚,因為關於他的書台灣還沒販售

    真的很謝謝你當天參與活動,如果可以,請來瀏覽一下我幫活動所寫的紀錄,然後我
    們告訴自己,我們所做的一切都是值得的,因為我們還有能力去關懷,去愛…

    我們有付出的力量,這世界就有機會被改變。

    我是當天的志願義工

    http://lannacheer.pixnet.net/blog/post/30774110

  2. 雖然我沒有去,可是我支持小艷的觀點!!
    因為 誰來替被害人和被害人的家人說話呢
    光聽小艷寫的那些案件,心就會難過了,更何況是那些受害人
    說什摸不會恨兇手的人,都只是說說罷了,因為事件沒發生在他們身上

    請不要廢除死刑
    請讓刑罰更嚴格
    請讓犯人受到他們應得的懲罰

  3. 雖然我同情加害人的家屬~但我更支持被害人的家屬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但我更覺得~該學學以前滿清酷刑的死法…
    才看到一個兒子殺死母親為了拿錢跟女朋友去玩…..那個老爸還可以求情為他們留
    香火….實在搞不懂他們的邏輯…這種人留在世上只是浪費我們納稅人的錢~留這
    種香火有用嗎?有女人要為他生小孩再延續香火嗎?要他小孩一被子頂著逆子老爸的頭
    銜嗎? 既然該死就早點結束對他也是好事~不該死就請司法公正別亂判誤判~
    所以阿….人道不適用在根本不是人的傢伙身上

  4. 您好

    很謝謝妳願意幫受害者家屬盡一份心力.
    我表妹也是慘死於一位未滿20歲的犯人手下,
    打昏她然後強姦,最後割喉放血殺害.

    我們都有女兒,相信你一定了解這種痛.
    我光是用想像的就已經心痛到無法呼吸.

    真的謝謝妳,也謝謝當天到場支持的大家.
    最後,想跟您說,您文章放的連結(光市母子慘殺事件)
    那篇文章的原作者是我,我住在日本.
    那位部落格的格主,將我的文章稍作更改,然後放上照片.
    不過大部分的文字跟我的文章幾乎一模一樣.

    這篇文章我於兩年前發表.
    http://www.wretch.cc/blog/ykohara2001/88136028

  5. 小艷,文章中的一句話借引用至噗浪上…

    「沈默,是恐怖偏激的最大幫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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