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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書有感

□ 新細明體

 

新細明體是極端的符號 復古或粗陋

她最漂亮的時候 莫過於 白紙上印黑字 單純的美感
甚至 我會覺得那是獨一無二的簡潔

基本上
如果美學(還)存在(這個世界)的話
那應是傳統不過的打字機上印出的墨痕 有立體質感 美得像一幅畫

而,當毫無修飾的使用,卻又是不懂排版的粗鄙傢伙

 

□ 標點符號(全形)

 

總是理所當然以「,」「.」「-」「」而不是「,」「。」「—」的人是不可理喻的
就像把美麗的繁體文字變成去上去下去左去右還看不懂的咒語
(更不要說ㄅ來ㄆ去的廢話)
(shit 真想把那ㄅㄆ消音)

你說 你說啊

「偶ㄆㄆ」(我葡萄?)

「好ㄅ」(我還好A咧)

你倒是說說看啊

(我知道與你無關)

話說回來這世界有時就是這麼不可思議
有人就是弄不明白句點的重要性
頓號要用在哪裡

(當然完全不使用的文字也有段落後的美感)

其實點點點也有標準
任何事情都是一樣的

 


 


看到(與摸到)一本完美精裝本的感想

 

 

2 Comments

  1. 我也習慣一定要選擇全形的標點符號
    看起來就是比較順眼
    感覺才會對

    1. 話說許瞬英的「古著文本+購物日記」,我1月預購就買了,昨天才不小心在我一堆有的沒的地盤裡翻出來。
      真是印得好看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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