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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 ★ 閃昏容易,離婚難。

閃昏容易,離婚難。

 

基於我們並不是處在一個開放人性的社會裡,
即使時代進步,人們永遠閃電結婚,
但,離婚並不因此就更容易。

 

教主是贊成閃電結婚的,舉雙腳贊成。
瞧,才約會四次,見第一眼就知道「他是真命天子」,這種經驗教主多的是,但很可能都是因為沒有馬上閃昏頭,閃過也就分手了。

對不?閃電婚比較容易結,只要認定對方「就是那個人」,與其花時間明白他是個爛咖,再花時間等他劈腿,最後還是要嫁給他,不如先昏頭,婚結一結,再花時間證實他果然是個爛咖,蜜月期還拖得長些!

看看那些親久了的男人唇,怎麼說也沒有那種超級很不熟,但一黏上就分不開的吸引人。
要知道,交往一旦深刻也會變成冷漠,長久都會顯得無趣,反而交往越久的越難結婚,或者交往久了好不容易結婚的往往卻離了婚。
倒是閃電結婚完全不同,就像是戀愛時的瞬間火光,在熊熊燃燒甚至還沒燒到透亮高峰就步入婚姻,只要不是奉子成婚的,過足了兩人時光,其實往往婚姻反而都能擁有更長的甜蜜。
畢竟,一婚馬上有了孩子(或奉子成婚)就容易加速老夫老妻程度。

 

根據公布的資料,通常結了婚最容易離婚的時期就是第一年,或剛滿一年的婚姻,那時候根本不夠瞭解彼此,但只要一結婚,人的惡性、惰性與劣根性會隨著生活起居表露無遺,加上柴米油鹽打掃的現實問題,不習慣生活在一起的愛侶自然也就容易分手。
那,閃電結婚不會容易離婚嗎?當然會!

只是,教主要勸的不是閃電結婚、戀愛結婚還是戀愛多久要結婚甚至不要結婚,教主要說的很簡單:
閃電結婚看起來跟做起來容易,但要是離婚,可就不是這麼簡單了。
因為,結婚跟離婚,從來(絕大部分)都不只是兩個人的事情。

家裡有大人的,不會容忍辛苦拉拔大的孩子隨便公證或登記了事,常去參加婚宴的人都知道,大多桌數都是新郎或新娘不認識的親戚長輩,結婚光兩家之間就有得吵,更別說離婚,畢竟撕破了臉,沒有人願意退讓一步。
更別說閃電懷孕的婚姻,教主認識的十對有八對沒有好下場。

不過,話說回來,教主還是舉雙腳贊成閃電結婚,對於想要結婚的人來說,畢竟在很新鮮的時候結婚,還比交往了好一陣子的人容易互相忍讓,因為不熟嘛!
怎麼講也會在不小心「噗」一聲後臉紅,或者覺得他從廁所出來的樣子仍然帥氣,這都是只有閃婚族才有的特異功能,時間一久就會消失。

 

回頭看看舊報紙翻出來那些相處了很久的名情侶,真的步入婚姻就往往比誰都實際。
因為,沒有了愛情加持自然不會夢幻,比起來,都要破滅的話,浪漫一點的泡泡總比現實泡泡迷人許多,至少轟轟烈烈。

這年頭,閃婚容易,離婚還是很難。
既然戀愛也不容易,就喜歡戲劇性的人們,抓到機會可別錯過,畢竟你需要先搞懂的不是男人,而是「不是戀愛就會結婚,也不是結婚就會一輩子白頭偕老」。

還有,根據「凡事總有例外」原則,你畢竟還是有一點點機率成為閃婚裡長久(或長久一點)的那對例外。

 

 

 

5 Commen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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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感覺閃婚真的是電影才會發生的情節呢!
    不過想像起來就覺得一定很浪漫耶!
    推推! ^^

    1. 是真的很浪漫,有時我也會覺得。
      不過也聽過很多閃昏結果沒多久就離甚至離不了的案例,所以還是看看電影就好XD

  3. 我蠻相信直覺的,喜歡就是喜歡.
    只是小艷,有個問題困擾我好久,
    今年喜歡我的男生,居然都是我反感的類型,
    而且我並沒做出會讓人會錯意的曖昧舉動.
    妳知道喜歡的人不喜歡自己已經夠難過了,
    卻還跑出幾個不喜歡的纏著,還派人遊說,逼得我只能逃,
    為什麼會這樣,
    是我的問題嗎?

    1. dear,妳可能不夠直接或明白拒絕,才會弄得最後是糾纏的局面。
      一開始就給了別人機會,通常會搞得自己兩面不是人喔:)

      不是說妳故意放電,而是妳有沒有真的表現出心裡有這麼不想要?
      這就只有妳自己清楚囉。

cm2234 發表迴響取消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