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orning,又是Owen的電話;這回,響了三次我才努力爬起來接。
昨晚喝了太多紅酒,隱約記得鍾堂攙扶著我回家,後來,就沒有印象了。
「喂……?」我的聲音有點虛弱。
「緋!妳看了今天早報沒有?」Owen的聲音聽起來像是發生什麼大事。
「早報?怎麼可能……。」
我的作息一向不正常,通常都是看雜誌,沒有看報紙的習慣,哦,鍾堂星期二在我家買的早報倒是還留著。
「那妳還是不要看好了……,不行,我得去找妳!」
「什麼?現在嗎?」我開始明白這應該不是作夢。
「對,妳去梳洗一下,我上午沒事,我先過去。」然後他就掛了電話。
我迷迷糊糊地起身,泡了一杯三合一咖啡,然後無意識地洗把臉,電鈴就響了。
也太快了吧?
「GOD!」我打開門,然後很快地闔上。
這下我完全清醒了,在發現我的門口有一堆人之後。
「叮咚!」門鈴又響起。
這次我學乖了,從洞口偷偷地看是不是Owen。
門外擠著的那群人讓我覺得自己是不是惹了什麼麻煩,同時,我也看見了我的救星。
「快,關起來。」Owen迅速地擠進門,然後把房門關上:「小姐,這次嚴重了。」
「是……,什麼狀況?」我呆呆地問。
「妳還穿睡衣?天啊,去換一下吧!」Owen撇過頭去。
「啊,對不起喔。」我看了看自己的黑色薄紗,趕緊回房換了件t-shirt跟牛仔褲。
「記者,早報。」Owen指著門外,然後丟了一份報紙給我。
正確的說是三份報紙。
「咦?這不是我嗎?鍾堂怎麼也……,啊?」我狐疑地看著頭版新聞,覺得自己應該是在台北而不是北京。
依照過往的經驗,對,我過去的夜生活有時會在台北的八卦新聞出現一下子,只要跟有點名氣或地位的人約會被跟拍最近形成一股風氣,但……。
「這裡是北京吧?」我問。
「妳看仔細一點,這裡當然是北京。」Owen沒好氣地說。
「黃金單身漢棄公主投向年輕女作家懷抱……,誰是公主?女作家是我嗎?這是什麼?」我仍舊反應不過來。
「鍾堂的前女友是高幹的女兒,之前是我們公司的副總,最近到倫敦去唸書了,才兩個月的事情,他們私底下分手了,但在這邊的社交圈是一個大事,媒體並不知道,直到昨天!」
「喔,分手了就好啊。」
「妳應該想想怎麼應付這些媒體,北京跟台北是不一樣的,還有,妳該學習不要只管自己做什麼,也想想別人說什麼!」
「拜託,我又沒做什麼錯事,他們怎麼寫關我什麼事?」
「是沒錯,但這對你們影響都不好!這是現實。」
「那怎麼辦?」我嘆了口氣。
「討論一個官方說法,其他的什麼都不要說,知道嗎?」
Owen坐了下來,與我討論良久,事實上是他說了良久,最後決定替我出面發言,叫我不論遇到什麼記者還是誰問起,都不要回答。
Owen一直叫我要學習保護自己,不要這樣大剌剌的把什麼都攤在陽光底,尤其這是一個腥羶噬血的社會,傷人的流言流語都只是短暫的高收視率。
「多說多錯,保持緘默是緋聞發生第一原則。」Owen說。
「喔,那……,鍾堂呢?」
「我已經跟他通過電話,我說我會過來幫妳,現在他也在跟公司報告這個狀況,他們是國際企業,這裡不是台北,得冷處理把事情壓下來。」
「醬子。」
「妳們最好回台北前都不要再見面,免得又被拍到,萬一搞大了可不是鬧著玩的,妳不在意就算了,媒體的注意力只有一時,但妳們的交往和彼此的未來卻是更重要的事情。」Owen繼續對我曉以大義。
「……,這張照片用的不好看耶。」我仔細端詳了一下我跟鍾堂的合照。
正確的說,是被偷拍的照片。
鍾堂摟著我,我那時候應該是喝醉了,臉色不好。
「緋!妳還有心情管這個!」
「真的不能見面嗎?」
「不行!剩下四天,你們回台北就可以見面不是?」
「連今天就是五天耶。」我委屈地說。
「忍忍!」Owen一副想掐死我的模樣,但是看得出來他很關心。
對熱戀的人來說,五天就是超級遠距離戀愛了,至少我是如此。
他每天要上班,我每天要待在家,哪也不能去,連見面也不可以,還是被強迫的,那種被迫單身的滋味很不好受哪!
「緋,妳不能老是這樣子,要明白現實,社會黑暗的道理,這個世界上有太多別人的規則,妳不想follow也用不著拿自己當盾牌。」Owen拍拍我的肩,看得出來我不好過。
「嗯,謝謝,謝謝你。」我看著他。
我生平最恨在別人的遊戲規則下存活,人生到大已經很多限制,我不要求什麼飛翔的自由,我只希望擁有愛人與被愛的自由而已。
我選擇跟雷分手,就是因為連牽手的自由都沒有,我甚至沒有反抗的權利,唯一,我只能拒絕他而已。
「這幾天我很忙,待會要去客戶那邊,妳還是可以跟他通電話跟MSN,不要太放在心上,就當作一種社會練習,好嗎?」Owen安撫著我,說。
「嗯,我會的,你快去忙。」
「啊,對了,我待會請保全到妳樓下守著,不會讓他們太接近妳,晚點我送酒過來,妳好好照顧自己。」
「謝謝!」我感動地送他出門。
Owen一出門便把媒體引到樓下,我從窗外看著他發言後離去,回到床上發呆。
然後,鍾堂打來了。
「妳還好嗎?」鍾堂關心地問。
「不太好,可是還可以。」我垂頭喪氣地說。
「對不起,給妳添麻煩了。」
「不會,我還不知道你這麼受歡迎。」
「我也不知道妳原來這麼受歡迎,今天到公司,同事們跑來問我,竟然有幾個是妳的讀者,還被虧了一下。」
「是嗎?我好想見你。」
「我也是,可是現在可能不能見面。」
「我知道。」
「忍耐一下吧,過幾天就回台北了。」
「嗯……。」
「很不好過是不是?」
「嗯。」我難過地哭了起來。
「不要哭,唉……。」鍾堂嘆了口氣,說:「我愛妳,我們要堅強,好嗎?」
「嗯!嗯!」
掛了電話,我把電話抱在懷裡,想著鍾堂的聲音。
然後隨手翻開Owen帶來的報紙,仔細的看了,好奇心與莫名的妒忌卻升起。
於是我上了網看跟他們有關的報導,越看越覺得疏遠,也越看越明白這個八卦事件有點嚴重。
報紙寫的沒有台北的那麼難聽,但已經足夠讓我不好受。
我看著他跟那個公主的照片和過期新聞,卻想起昨晚。
就像鍾堂看見我文章裡的「他」,又竟然一起遇見,心情必然跟我現在一樣難熬。
有首歌詞是這樣的:「愛有多銷魂,就有多傷人。」
沒想到越是在意彼此,越是被攤在陽光下放大,也其實不比暗著來戀情容易多少。
被阻擋的戀情往往會產生更強烈的吸引力,我與雷是如此,與鍾堂也躲不過。
我們的思念和情感越是濃厚,心裡的疙瘩也越深。
愛不是應該很單純的嗎?
為何現實生活總是要給我們一些挫折,到底想要證明什麼?
我有預感,這一晚是一個失眠夜。
つづく
愛有多銷魂.就有多傷人…………那是林憶蓮ㄉ歌
YES!不過除了引用全部以外,我不太會把人名放進去,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