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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化的婚姻制度

我覺得不是一夫一妻制不人性化,而是婚姻制度並不人性化。

 

現在是2005年,請問現代哪有合約簽終身制的?
一旦合約簽了終身制,就像領長期飯票或得到永久菲傭一樣,人都會變得懶惰,不但無法延續戀愛的美妙,對方從靈魂的另一半變成了柴米油鹽的另一半,還是永久的。
站在人性角度,現代婚姻制度應該要具有現代合約精神,婚姻之中如加上競爭力,男女平等一同為了與對方生活而努力,第一次雙方看對眼簽約1年,根據長久工作經驗,第一年的合約都是雙方最大的磨合期,可看出對方是否有實力與誠意經營這個合約內容(婚姻生活),約滿則試雙方雙方同意續約不合則書面提出解約,合約就宣告終止;反之,續約的話則可以年年續或認為很合得來,3年續也可以。

 

這樣的話,離婚率當然可能升高,但也促進結婚率的蓬勃,我認為相關配套措施也是要做好的,例如說結婚的第一年應該不能生小孩,續約也就是第二年則可以放心的生,這樣不會讓高離婚率帶動單親家庭的成長,反而讓大家有更多時間與相處去評估對方是否適合做彼此孩子的父母,反而讓幸福家庭越來越多。
畢竟當婚姻一旦成為終身大事,就造成現在不婚者恆不婚,婚頭者早婚,失去了婚姻的美意。

 

婚姻旨在讓兩人共建幸福家庭,一同生活,如從未一同生活,就像沒有交往過,不知道對方適不適合戀愛,沒結過婚怎麼知道對方是不是自己一直在尋覓的另一半?
既然戀愛應當自由化,婚姻也應該自由化,婚姻合約的擬定正是讓雙方基於互信互惠的基礎下,共同組合成為一個新的家庭,一旦一次得要簽終身,離婚成了難事,家暴成了必須長久容忍的事情,對家庭不是更沒有保障?
當婚姻必須要一年年續約,就代表雙方必須為了婚姻這件事情共同持續努力,也代表來年別人也有同樣競爭力得到你的婚姻合約,婚姻成為自由市場,被外遇的一方也同時具有追求新的幸福的權利,不是很好?

 

很多不願意結婚的人,就是害怕一旦結婚就被綁住,很多沖昏頭結婚的人,也同樣因為婚姻終身制被限制難以脫離,畢竟目前婚姻制度離婚並不保障女方,也不保障受害的一方。

總而言之,法律應該跟上時代的變遷,也應該越來越人性化,首先該改的就是婚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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