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bpx
Search and Hit Enter

J ★ 不能真的毫無保留

只要他對任何事情毫不知情,就能避免發生慘劇的機率。

妳的過去,不是他的,

只要他對任何事情毫不知情,就能避免發生慘劇的機率。

 

「情侶也應該擁有自己的秘密。」這種說法,即便經驗豐富如教主,以前也是嗤之以鼻的。

雖然這世界有超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都會隱瞞自己的某些事情,教主剛好就是那萬中選一的例外。

現在想起來,那種覺得「因為我希望他愛的是真正的我,所以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訴他」這種近乎最高理想的信念雖然值得佩服,但也真的是腦殘得可以了。

曾經聽到「就算再愛,別把什麼都告訴他。」的說法,會認為「難怪你們會分手,就是因為秘密太多」,但其實,「隱瞞」和「不說」甚至還是有著截然不同的距離。

 

年輕時,以為男人們對妳的過去抓狂是因為他太在乎妳,實際上人性的佔有慾與自卑感,才是他動不動想起便遷怒、發火或沮喪的主因。

老實說,他又不在現場,也不是當事人,他的妒忌是一種想像而來的力量,妳的回憶,關他鳥事?

但這是妳自作自受的代價。

而那些不論如詩如畫,還是慘痛不堪回首的往事,妳都可以深深放在心底,要不就打包丟棄,沒有必要讓告訴妳現在的情人。

簡單的說,在沒有看見一個男人對妳表現得小氣、心機、疑神疑鬼之前,妳都可能做出有眼無珠的判斷。

 

事實是沒幾個女人可以對男人說到前女友的優點寬容看待,更沒有幾個男人可以對自己女人的前男友沒有比較心態;要是遇到了負面情緒較多的戀人,肯定照三餐找罪受,早晚還加場痛苦折磨。

 

當然,我們不是金獎演員,沒辦法裝扮得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但我們可以從容地打死不說。

只要對方不知道任何鉅細彌遺的經過,最好連對方長怎樣是誰都不清楚,甚至對妳們這樣那樣的曾經毫不知情,就能避免發生慘劇的機率。

 

戀人之間應該真誠,但「不說」某些事情,不代表「刻意隱瞞」。

我們對於感情可以毫無保留,端看個人選擇,但至於他沒有來得及參與的那些點點滴滴,是妳的過去,不是他的,不能真的毫無保留地給他知道。

即使妳們之間的愛情或任一個人走進了墳墓,也沒有人該知道另一個人與其他人的事情。

 

 

No Comments

〓留言吧|Leave someth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