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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的條件。」

幸福的條件。

 

「天真」與「自私」常常是一線之隔。

 

愛一個人的時候,因為喜歡對方,自己對對方好,希望對方也對自己好,這是很基本的人性跟天真的態度,可是太過於苛求的時候,想想「付出就一定要有回報」這種念頭,是不是太自私了點呢?
如果今天換成一個我們不喜歡的人,老纏著自己不放,對方自覺對我們好,認為我們的冷淡太可惡,這不是很荒謬的事情嗎?

愛是美好的,也是幸福的,愛的人愛自己,是天大的幸運。
可是沒有人能要求別人的,只能要求自己啊!

 

常遇到讀者或網友問我類似的問題,我也更常遇到仰慕我的人,天啊,這樣的人排到巷口都排不完了,每個對我好的男人我都要跟他約會,每個愛我的男人我都嫁給他嗎?
這樣根本不是愛情,也不是戀愛吧。

雖然愛到不愛自己的人很痛苦,可是即使遇見對我的熱情冷漠的男人,我仍然會找一個讓自己幸福的方式:
依賴在他的胸膛,就算他不曾說愛我,可是,感受到他胸前溫暖的我,是幸福的。
不能主動打給他,想念他的時候難受的要命,可是,接到他電話說也想念我的我,是被愛的。

 

愛不等於戀愛,也不等於相愛,相愛是需要運氣的,但在此之前,我們都應該要讓自己變成更值得被愛的人,最重要的是去認真、努力的對待自己的感情,不是嗎?
就算為他淋雨、為他失眠,就算當她的司機、做她的出氣桶,那又怎樣呢?
對方即使沒有自己認知下的同等回應,可是能夠愛著一個人,感覺到愛的喜悅與痛苦,能夠有感覺,真的就是很棒的事情了!

 

「無感」是會讓生命灰色的狀態,還有感覺的我們,能感受到活著的一切,去知足這件事情,才有可能滿足吧。

有時太容易滿足的單純,反而會給自己一個幸福的機會。

 

不論身為男人或女人,愛一個人,就要愛他的樣子,並認識自己的樣子:
被愛的時候自私,愛的時候天真,這就是幸福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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